各工程監理單位:
河南建設監理行業自律委員會制定的《項目監理機構履職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經四屆六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現予以公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試行中的意見與建議請反饋給自律委員會。
附件:項目監理機構履職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
第一條 為規范工程監理行業市場行為和競爭秩序,維護工程監理行業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工程監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項目監理機構履職風險預警制度,更好地體現工程監理服務價值,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監理機構,是指在河南省內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機構。
第三條 履職風險預警的原則是: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實事求是。
第四條 按照項目監理服務費競爭價格(N)下浮比例,將項目監理機構的履職風險劃分為三個預警等級,分別標識為黃色、橙色和紅色,分別代表履職風險一般、嚴重和特別嚴重。
黃色預警:控制價下浮20%<N≤30%的項目監理機構
橙色預警:控制價下浮30%<N≤40%的項目監理機構
紅色預警:控制價下浮N>40%的項目監理機構
第五條 對履職風險的預警,實施被動管理,只有實名提供線索和有關詳細證據的信息,行業自律小組才受理材料,核實后報行業自律委員會,標識相應預警級別。
第六條 履職風險預警實行修復制度,根據項目監理機構實際履職情況,可以消除、降級、提級預警等級。
第七條 項目監理機構在項目開工后,人員配備和設施運行狀況滿足要求時,方可向行業自律委員會提出預警修復申請。
第八條 行業自律委員會在收到項目監理機構提出的預警修復申請后,成立檢查機構,對項目監理機構和總監理工程師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審查結果決定預警的消除、降級或者提級。
第九條 對不同履職風險預警等級的項目監理機構實施差異化檢查監督制度。
第十條 差異化檢查監督實行被動管理,列入履職風險預警的項目監理機構可向行業自律委員會提出預警修復申請,主動邀請行業自律檢查機構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 檢查機構在行業自律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機構成員為3人以上單數,組長由自律委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或自律小組組長擔任,也可由主任委員指定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檢查機構的成員由參與該項目投標單位指定的代表和省監理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組成,該項目投標單位的代表至少兩名。
第十三條 檢查機構根據《行業自律督查清單》(詳見附表1、2、3)對列入預警的項目監理機構的履職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 檢查機構應重點檢查項目監理機構和總監理工程師的履職情況,查閱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資料,查看現場的管理狀況。總監理工程師未能到崗履職的,檢查機構可一票否決。
黃色預警:經檢查后,綜合得分滿65分的,消除黃色預警。
橙色預警:綜合得分為65—75分的,將橙色預警降級為黃色預警;得分在75分以上的,消除預警。
紅色預警:綜合得分在75—85分的,將紅色預警降級為橙色預警;綜合得分在85—90分的,直接降為黃色預警;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消除預警。
第十五條 履職風險預警檢查滿分為100分,由總監理工程師權重得分和項目監理機構權重得分相加而成。
總監理工程師得分權重占總分的40%。總監理工程師考核參照《風險預警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履職行為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實得分=考核總分×40%。
項目監理機構考核權重占總得分的60%。三項檢查表總分為300分,實得分=考核總分÷3×60%。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河南建設監理行業自律委員會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發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載